因感冒平远年轻男子到药店打针后不适死亡

2017-06-15

近日,一个死亡事件在平远县大柘镇传得沸沸扬扬:一名男子到药店打针后身体不适,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药店相关人员属非法行医,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知情人告诉记者,4月11日下午2时许,男子刘某因出现感冒症状,就到位于大柘镇的某药店看病并打针。过了1个小时左右,刘某突然感觉身体不适,送往医院抢救,结果于当天下午5时30分左右抢救无效死亡。知情人称,刘某今年才30多岁。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药店的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经调查,药店的相关人员没有医疗许可证,属非法行医。目前,案件仍在处理中。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记者在这里提醒市民,特别是农村群众,一定要到有行医资质的医疗机构看病,而不能随便到没有行医资质的药店随意打针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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