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退休年龄 社保没交满15年怎么办

2017-06-15

众所周知,如果想要在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的话就应该缴纳15年的社保,但是很多人在年轻人的时候没有这个意识,不缴纳社保。到了退休的年龄,公司是不会给退休员工缴纳社保的,那么到了退休年龄,社保没有交满15年应该怎么办呢?

可以在您去找一些社保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

首先需要提醒的是,根据目前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的规定,养老待遇计发与个人缴费年限、本人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存储额多少以及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相关。简单来说,就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的金额越多,到龄时领取到的养老金越多。因此,社保缴满15年,但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应继续参保缴费至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只有确认为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提前办理退休。

其次,退休年龄已到,社保未交满15年怎么办呢?

1.《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此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续缴或者社保转移。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第3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2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可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继续缴费,缴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种选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第6条规定,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第三种选择: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对参保时间比较长的职工来说,选择继续缴费比较有利。像本案中的刘某已缴费6年,系《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刘某55周岁)后,再一次性缴费4年则满15年,即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这样一来,对刘某非常有利。因为,选择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领取现金,只是转移或领取个人账户部分(个人按工资的8%缴纳),而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和政府补贴组成)则不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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