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车致人死亡司机判无期

2017-06-15

(实习记者王天淇)滴滴专车司机韩某醉酒驾车,在望京地区望花路连撞数车,致1行人死亡、1行人受伤。昨天,市三中院一审判决,韩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7月18日凌晨,滴滴专车司机韩某收车后和朋友一起吃夜宵,他和朋友喝了一斤白酒。上午9时许,严重醉酒的韩某驾驶黑色帕萨特轿车驶至望花路地区时,逆行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韩某辱骂出租车司机,并追打威胁。此后,韩某又持械拦截打砸一辆奥迪轿车,抢车后横冲直撞,连撞数车及两名行人。民警赶至现场,将韩某抓获。此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8车受损。经检测,韩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44.1mg/100ml。

市三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韩某应依照法律相应规定的认定数额,对张某、刘某等5位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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